留学人员主要分为三大类:即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留学。
A)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如国家留学基金委派出的普访、高访学者;原国家教委派出的大学生、研究生;中国科学院公费派出的研究生、访问学者;根据中德两国政府协议由教育部选拔派出,德国DAAD、DFG、阿登纳、塞德尔、艾伯特、克鲁伯等基金会资助的学生、学者;欧洲共同体奖学金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派出的学生、学者;在歌德学院培训的中国德语教师、我在德的汉语教师及在德高校任教的其他教师;从第三国转来的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等。
B)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原单位同意 和支持,取得德方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留学人员。如中德校际交流协议、研究机构的合作项目;洪堡奖学金,马普奖学金;DLR研究中心等以及国内单位保留公职来德的留学人员。
C)自费留学人员:国内辞去公职或国内无职业,通过自费渠道来德国的留学人员。
各类(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留学人员抵德后都须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这是每位在海外留学的中国公民的责任,是保证留学人员在德国学习,生活和其它各种人身权利的基础,没有填写过留学人员登记表的留学生将无法得到中国大使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材料。